唐卡作为西藏传统的艺术形式,传承至今,表现形式多样。2006年,唐卡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日前,西藏自治区出台《传统贴(堆)绣唐卡地方标准》,为唐卡艺术更好的传承发展,注入新的契机。
唐卡起源于公元7世纪,不同于绘画唐卡,贴(堆)绣唐卡由唐卡画师画出白描图案,再由技师裁剪布面并拼接缝制而成。贴(堆)绣唐卡早在明代已盛行,是唐卡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,在藏语中统称“国唐”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传统贴(堆)绣唐卡的日渐繁荣,一些人打着唐卡艺术的旗号,以次充好,打破传统唐卡绘制规律。
为此,西藏自治区近日出台的《传统贴(堆)绣唐卡地方标准》,此标准规定了传统贴(堆)绣唐卡的材料、工具、制作工艺、技术要求、产品分类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,适用于传统贴(堆)绣唐卡的制作、科研、教学、销售、传播、管理及相关领域。
据了解,为了进一步完善西藏唐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,今后还将继续启动《西藏传统矿植物颜料制作工艺地方标准》《传统画笔、画布制作工艺地方标准》和《西藏唐卡传统装裱工艺地方标准》等系列标准的编制和发布,旨在延续传统工艺原真性水准,规范市场行为,促进传统唐卡文化更好的发展。